转发:工商业用户峰谷时段调整工作方案

2021-11-19
588

工商业用户峰谷时段调整工作方案

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1〕1548号)要求,调整南网工商业用电峰谷电价和时段,为保证政策平稳落实,执行到位,特制定工商业用户峰谷时段调整工作方案。

一、冀发改能价〔2021〕1548号主要内容

(一)维持现行实施范围

工商业电力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即电网企业供电营业区域内的工商业电力用户(暂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除外)均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其中:对两部制工业用户和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单一制用户实行尖峰电价。

(二)优化时段划分

1. 夏季(6、7、8月)

低谷:0-8时;平段:8-11时、18-21时、22-24时;高峰:12-16 时、17-18时;尖峰:11-12时、16-17时、21-22时。

2. 冬季(每年12月及次年1-2月份)

低谷:0-7时、23-24时;平段:7-9时、12-17时、22-23时;高峰:9-12时、19-22时;尖峰:17-19时。

3. 其他季节(每年3-5月及9-11月)

低谷:0-8时;平段8-9时、12-15时、20-24时;高峰9-12时、15-20时。

如遇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可动态调整。

(三)明确浮动比例

平段电价按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代理购电平均上网价格执行,对暂无市场交易或电网代理购电的按原工商业目录平段电价水平执行。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四)明确市场化电力用户执行方式

完善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指导市场主体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时申报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原则上峰谷电价价差不低于《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中分时电价的峰谷电价价差。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应按本通知分时电价机制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二、时段调整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11月10日-11月12日)

此次调整时段涉及到的智能表客户优先采用远程方式修改时段参数。各单位提前对本次涉及到时段整调的客户进行认真梳理,综合考虑表计类型、现场情况、是否已接入采集系统等因素,制定时段调整策略,包括:智能表、非智能表、未装出表计等资产的调整。

1.用户梳理

2021年11月12日12:00前,省营销中心系统导出含工商业计量点用户清单(剔除包含居民计量点峰谷标志为“是”客户)和专线用户清单。2021年11月12日17:00前,地市公司完成对需要远程修改时段参数的客户清单核实并反馈至营销中心。

2.库存、待装表计调整

智能表暂缓办理配表出库,省营销中心完成库存表计新时段调整;各市、县公司二级表库,完成本级库存表计新时段调整;已发至供电所三级表库的表计,反配送至市、县公司二级表库进行新时段调整后再次配送。2021年11月13日之后,省营销中心及各地市二级表库需配送新时段表计。

3.峰谷时段电价系统调整

11月20日前,营销中心完成营销系统尖峰、峰、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功能调整。

(二)具体实施(11月13日-11月30日)

1. 营销系统配置更新

2021年11月13日12:00前,省营销中心完成营销系统时段模板配置工作,经相关业务人员审核后,2021年11月13日19:00前完成需远程修改时段用户中间库推送。

2. 远程下发时段

2021年11月13日19:00,省营销中心开始远程时段下发,计划完成多轮下发后,2021年11月20日19:00前将下发结果反馈营销系统,导出下发失败明细同步发各地市公司。

3. 现场修改电价

(1)远程修改失败客户:11月30日前,地市公司安排人员利用掌机进行现场时段修改,现场时段修改失败,确有表计故障等问题的采取换表措施。

(2)专线客户:11月12日-30日,各地市公司对专线客户开展现场时段修改,现场时段修改失败,确有表计故障等问题的采取换表措施。

4. 表计透抄

2021年12月1日9:00,省营销中心开始远程透抄验证时段工作,2021年12月5日12:00前将透抄结果反馈各地市公司,时段未更新用户由地市公司进行现场修改,2021年12月10日完成现场时段修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落实

本次分时电价调整涉及客户数量较多,与电价政策调整,实行代理购电等工作同步开展,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县公司要对此次时段调整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部署,对工作量要有充分预估,配备充足力量,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用户的表计时段调整工作。对时断调整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要统筹安排、精心谋划,充分考虑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前制定解决方案。

(二)稳妥组织,平稳过渡

各单位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将分时电价调整要求传达到基层班组和一线员工,尤其是窗口服务、客户经理等与客户密切接触的岗位,确保对分时电价调整政策文件及公司关于分时电价调整工作的各项要求能够深刻领会,熟练掌握。本次时断电价浮动比率加大,客户对于执行时间会异常敏感,对电费退补产生疑问,各供电公司充分发挥95598、营业窗口的宣传作用,积极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强舆情监控和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对用户做好咨询的解释工作,确保不发生因电价调整引起的影响优质服务和安全稳定事件。

(三)强化管控,防范风险

各市、县公司要加强电量电费复核,避免因核算差错导致客户不满、投诉,引起客户拒交电费风险。对欠费高风险客户按照“一户一策”提前制定回收策略,防范电费风险,确保电费颗粒归仓。